- 追查浙江省乐清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黄庆登的责任人的通告2020年5月26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政法委书记吴松海,“610办公室”主任张贤胜;乐清市公安局局长蒋荣国,国保大队长何瑞东;乐清市检察院检察长赵海霞;乐清市法院院长林向光,主审法官陈静。
- 追查山东省威海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田世洪的责任人的通告2020年5月28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政法委书记刘黎宁,副书记、文登区“610办公室”主任于永进;文登区公安分局局长刘斌,副局长徐强,警察向洪平、王晓波、桑洪波、毕建伟;环山路派出所所长王勇、蔡德胜(原任),警察张衣;原文登拘留所所长王从伦。
- 追查甘肃省金昌市迫害老年法轮功学员李桂英、朱兰秀的责任人的通告2020年2月1日涉案主要责任人:甘肃省金昌市政法委书记孟有柱,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陈永峰;金昌市金川区政法委书记王世江;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金川公安分局局长冯海,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杨彦军,教导员王晓刚;金昌市广州路派出所所长常生辉;永昌县检察院检察长靳铁,公诉科科长赵淑霞,永昌县法院院长范吉升,审判长狄俊泰,审判员邓永花、王义凤。
- 追查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公安局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杨晓辉的责任人李忠杰的通告2020年3月23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廊坊市文安县政法委书记金泽年,常务副书记王玉水;文安县公安局局长杨瑞通,副局长孟都乐,国保大队队长李忠杰。
- 追查河北省石家庄市迫害法轮功学员耿树兰、李冬梅的责任人的通告2020年4月29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石家庄市政法委书记郭运兴,副书记李骁;石家庄市桥西区委政法书记张进良,“610办公室”主任王玉宝,稳定办主任王振永;石家庄市桥西公安分局局长马立新;石家庄桥西区中山派出所所长李备军,警察李征兵、李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院长吉玉刚,刑一庭庭长郑丽君;桥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伟新,副检察长贾景辉,公诉人高军彩;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刘黎平。
- 追查安徽省亳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穆家四姐妹穆敏、穆蓬娟、穆霞、穆丽芳等的责任人的通告2020年4月29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安徽省亳州市政法委书记陈军,副书记崔巍;亳州市防范办副主任孙超;亳州市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李向军;安徽省亳州市维稳办主任张磊;亳州市公安局长孟祥国,副局长王亚州;亳州市谯城区政法委书记张志国,副书记乔峰;谯城区“610”办主任张岩;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局长李玉标,国保大队队长刘云涛, 吴宪彬,侯泽国,副队长石新民;谯城区法院院长程涉峰。
- 追查山东省临沂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朱同贵的责任人的通告2020年4月28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临沂市政法委书记王行华;临沂市公安局局长李登全;临沂市兰山区政法委书记马凤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局长韩永青,国保大队队长刘洪义,警察刘合磊、孙德强、褚延山、朱波;兰山区西郊派出所所长于新峰;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检察长苏波,检察官王玉刚;临沂市兰山区法院院长王胜,副院长马志晓;临沂市“洗脑班”主任苏伟,副主任陈军;临沂看守所所长王良水。
- 追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迫害法轮功学员陈贤忠的责任人的通告2020年4月19日涉案主要责任人:贵州省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向虹翔;贵阳市公安局局长陈小刚;贵阳市南明区政法委书记王光华;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局长郑国庆,副局长夏发平;南明区花果园派出所副所长班磊、蔡垚,巡逻中队长陈革;南明社区警察曾德斌;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检察长黄林;南明区法院院长刘杰,审判长秦家柱;贵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唐宏;贵阳市南明区看守所所长董广权。
- 追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迫害法轮功学员曾浩的责任人的通告2020年4月20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政法委书记马红安、副书记吴森,海珠区政法委副书记、 防范办主任罗文元;海珠区公安分局局长谭伟文,国保大队队长何永发;江南中街派出所长徐杰,教导员莫州民;海珠区检察院检察长蒋晋,检察员叶唯伟;海珠区法院院长邬耀广,法官邹世发,助理法官李瀚翔,书记员郑连;广州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勇,刑一庭庭长严剑飞,审判长黄敏洽,审判员黄坚。
- 追查浙江省第四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陶渊的责任人的通告2020年4月13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原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胡方锐;原浙江省610办公室主任朱恒义;浙江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嘉北派出所余永康等;浙江省第四监狱医院监区副监区长冯云,老病残分监区指导员赵杭,犯人叶善国、王定铸。
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