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查河北省石家庄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邱立英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4月28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武瑞琪,法制处潘处长;长安公安分局局长高建军,副局长刘子君,国保大队长王连喜,教导员李彦兵,副大队长柴彦国;石家庄市长安区四方派出所所长郑建华,副 所长王章军,指导员王少勇,办案片警杜丛林;河北省法制教育中心主任袁书谦。
- 追查山东省招远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6月4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原山东省招远市政法委副书记姜忠勤(现烟台政法副书记),常务副书记周天军;招远市“610”主任刘书举,副主任曲涛、杜伟先、徐建政;招远市维稳办主任刘勤武,副主任张维纯、邓英玉;招远市综治办主任杨一梅;招远市公安局局长孙宝东,政委曲冠令,刑警大队大队长于行政,治安大队大队长路光磊,警察李建光、宋少昌;招远市“洗脑班”主任李海峰...
- 追查江西省南昌县迫害法轮功学员胡火妹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5月21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江西省南昌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春;南昌县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李荣,南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熊鑫,经办人熊建会;南昌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川,检察员骆敏巧;南昌县法院院长李红刚,庭长李小兰;西湖公安分局朝阳洲派出所警察郑海燕。
- 追查广东省高州市等迫害法轮功学员袁洁玲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5月21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广东省高州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陈力,高州市“610”主任伍海欧、黎新文;高州市政法委人员赖鸿;高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湛杰、李健;茂名市“洗脑班”负责人柯亚雄;谢鸡镇派出所所长陈永波;广东省女子监狱五监区监区长文革兰。
- 追查辽宁省大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陈鑫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5月21日涉案主要责任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盛旭光,警察刘斌;沙河口区马栏派出所所长高强;泡崖派出所指导员张伟,片警周连元;原瓦房店监狱监狱长刘淼增;锦州监狱监狱长马振峰,副狱长高文伟,一监区大队长崔元岐,小队长刘洪伟;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审判长胡小平。
- 追查云南省曲靖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杨春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5月23日涉案主要责任人:云南省曲靖市宣威“610”主任夏体昆;宣威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孔维柏;宣威市师范学校校长崔茂刚,领导张远昊、高昆、尹广成;云南省第二监狱警察孙林爽、龚文、王玲玲、叶融慧、李臻。
- 追查山东省寿光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郭秀清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5月23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山东省寿光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贾政红,政法委副书记吴振平;寿光市“610”朱寿松、雷俊泉;寿光市防范邪教办公室吴振平、田庆春;寿光市“洗脑班”主任王树爱、副主任刘涛;寿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洪伟、副大队长郭洪堂,警察马温和。
- 追查上海市宝山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姚菊英、唐仁亚、高玉贞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5月2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局局长杨杰,政委李征静,国保处长陈海青,国保科长仇峰,国保警察杨跃飞、陈克赟、卜霆钧、尹小强、丁莉;宝山区“610”成员李丽芳;宝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平,检察院工作人员谭启敏;宝山区法院院长姚荣民,法官徐敏芳;宝山区看守所所长沈迎春;宝山看守所驻所检察院科长吕建伟。
- 追查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迫害法轮功学员谭翠英、欧易成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5月2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政法委书记谭立宏;宁远县“610办公室”人员乐永贞、唐德鑫、周耀明;宁远县维稳办公室主任毛永;宁远县公安局局长杨运吉,国保大队徐克光、蒋朝佑、欧利亚、韦有保、黄雄英、王江、欧阳国胜等;宁远县舜陵镇政法委书记欧双才;宁远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繁荣。
- 追查北京朝阳区迫害法轮功学员吴野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5月27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北京市朝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佟克克;朝阳区“610”负责人田康宁;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局长陶晶;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东湖派出所所长张伟,朝阳区望京社区警察迟耀海。
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