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查黑龙江省依兰县等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慧慧、丁学平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3月2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依兰县“610办公室”主任徐海波、副主任徐艳,办公室主任赵卫东;公安局局长王庆丰、副局长李柏河,政委赵朝贵,法制室主任毕可君,国保大队队长张英铎、副队长宋宇哲,刑侦大队魏占全;法院院长臧晓东;前进劳教所所长王亚、副所长罗叶云;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 追查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法院迫害法轮功学员林立艳、王桂珍、赵凤兰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3月2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伊通县副县长康宝生;伊通县政法委书记刘中生,伊通县“610”办公室主任崔立民;法院院长庄军,刑事庭庭长朱立,副庭长张宏艳(女);伊通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公诉科刘国辉;公安局副局长周明,国保大队队长王英超,警察李凤东、杨栋、李威、孙晶。
- 追查黑龙江省双城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潘明月等人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3月2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双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肖继田,副队长王玉彪;新兴乡派出所所长陈玉庄,警察范跃彬、宋久武、徐少波;新兴乡新红村王正彪;双城市拘留所所长金婉智。
- 追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迫害法轮功学员李红霞、王秀玲、丁士英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3月2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七台河市“610”主任毕树庆;桃山派出所所长王锡福,警察李万金;桃山区法院法院审判长李明久,审判员王勇,代理审判员周鹭荻;新兴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丁义会;新兴区法院院长韩加利,庭长郑树伟;看守所所长陈树文、警察黄俊东;勃利县长兴乡派出所所长孙忠发。
- 追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4月26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塔河县公安局局长勾兵、钟静文(前任),副局长邓华、许峰、孙继斌、易军、李军(原塔南派出所所长),政委于安和,国保大队副队长史伟,警察钟志江、孙继斌、许峰、金龙、韩德刚、杨凯(女)、郑志国、韩玉清;塔林派出所所长李志刚,副所长刘新民。
- 追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迫害法轮功学员金春仙等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4月25日涉案主要责任人: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原局长张成斌,国保大队大队长林晓伟,副大队长程修海,警察邹庆林、赵占英;东宁县第一派出所警察韩振明、刘民、刘士平、张月波、邢岩;第二派出所警察刘建生;东宁县看守所警察李晓杭、丁占祥。
- 追查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政法委迫害法轮功学员李杰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4月24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周口市太康县政法委副书记赵庆明;太康县公安局局长张忠,国保大队警察刘来权、孔祥进;太康县看守所所长王中田。
- 追查安徽省淮南市政法委及“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4月23日涉案主要责任人:淮南市"610办公室"主任李家铭,政法委副书记、;谢家集区政法委书记胡雷,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苗新华,"610"人员应海云,副书记朱宗好;蔡新路派出所警察张鹏程、邱国志、毕家喜;淮南矿务局"610办公室"主任孔令昌;淮南矿业公用事业公司书记姚俊,部长王恒。
- 追查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4月23日涉案主要责任人:咸阳市礼泉县政法委书记靳建国;礼泉县公安局局长王民谭,政委马红旗,国保大队队长董义浩、副队长雒维岗,警察陈平、王涛、张凡、周鹏、王国柱、孙涛、王艳。
- 追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2年4月22日涉案主要责任人:烟台市"610办公室"主任姜忠勤,副主任孙继云;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宫钦松;烟台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中级法院院长刘为群;司法局局长王洪涛;芝罘区公安分局局长徐景华,警察孙向前、刘国尧;芝罘区"610办公室"主任高岫、于书建,成员许仁伟。
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